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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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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通理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南通理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入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通理工学院 招生代码:1641 高校性质: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南通校区)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海安校区)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5年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收计划为275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 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普通类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具体各考试科目考试内容、考试要求及相关参考书籍等详见附件。 2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南通理工学院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3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考试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考生须在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zs.ntit.edu.cn)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充分做好考前准备。 五、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录取规则 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其中文科专业35分,理工科专业30分),对英语科目成绩达线的考生,学校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2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10分后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累计考试总分时加20分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政策性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3.所有参加优先录取和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要求。 4.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 六、转入和培养、学籍管理与就业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通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通理工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677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收取标准:学生公寓3000-4600元/生•学年,个性化公寓5000-7600元/生•学年。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3-85601616、85601818、85601919 2.学校网址: https://www.ntit.edu.cn招生网址: https://zs.ntit.edu.cn 3.学校地址: 南通校区: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邮政编码:226002 海安校区: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邮政编码:226601 4.咨询QQ群: 970565056 5.纪检监督电话: 0513-55078202 八、附件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录取工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若发现以南通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考生在报名、考试、录取等过程中违反规定,不符合省教育厅、学校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3.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通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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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成立于2004年6月,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江苏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南京师范大学和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学校代码:1371 办学性质:民办 办学地点: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招收普通在校生480人,招生专业及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见表一。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考试由我校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考书目等见表二。 (二)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时间安排为:8:30-10:00英语,之后进行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考试。考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下午1:30—6:00到我校领取准考证,缴费及领取准考证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发布的通知。 五、录取办法 (一)普通类考生录取 1.我校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开展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在划定英语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审核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法学、视觉传达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按所有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二)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成绩不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考试累计总分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校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报到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严格按规定开展“专转本”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入学资格复查合格的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23-86152006 86152007 监督电话:0523-86152519 学校网址:https://www.nnutc.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nnutc.edu.cn/ 通信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济川东路96号,邮政编码:225300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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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学校代码:1858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镇江市丹阳市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30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另行通知。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如下: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以上专业学习生活地点在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共3门: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专业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2025年3月23日(周日)在我院进行考试,准考证领取、考试费缴纳、考试安排等见考试通知,考试通知另行发布。 五、录取办法 我院将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音乐教育专业按专业科目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且英语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动画、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眼视光学、法学和机械工程按所有考试科目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 六、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我院予以政策性录取。此类考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不低于100分。在累计专业科目考试总分上加20分后(多次获奖不累计加分,最高加20分)不低于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七、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院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学士学位。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1-88150818QQ 咨询群:609740453 学院网址:http://www.nnudy.edu.cn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nnudy.edu.cn 学院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正德路8号,邮政编码:212300监督电话:0511-88150105 九、其他 本简章通过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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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简介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创办于1997年,举办高校为苏州大学。学院位于水乡——昆山周庄,地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地带,毗邻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桥国际商务城和吴江高新技术开发区。校园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设施优越,是莘莘学子理想的求学场所。 二、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834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 办学地点: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三、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四、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五、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共三门,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试由我院根据招生简章自主命题,各招生专业的专业科目及参考书如下(考试大纲请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附件内容): 2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 2.考试地点: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4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2025年3月22日下午1:30—6:00到我院领取准考证,缴费、现场报到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录取办法 在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按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办法另行通知。我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我院发录取通知书。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院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报名参加考试且英语科目成绩不低于我院划定的英语资格线,对于未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达到我院专业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如考生未达到我院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七、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年、1200元/年、1500元/年,以实际入住情况为准(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2-82190377 监督电话:0512-57182788 学校网址:http://tec.suda.edu.cn 招生网址:http://tec.suda.edu.cn/zs 通信地址:苏州市昆山周庄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25 九、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发布,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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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淮阴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淮阴工学院是省属公办本科院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现有3个校区,2.4万余名全日制在校生,1400多位专任教师;有55个本科招生专业,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毕业生得到“素质高、能力强、干得好、留得住、后劲足 ”的社会评价。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淮阴工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学校代码:1342办学性质:省属公办院校办学地点:枚乘路校区(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北京路校区(淮安市清江浦区北京北路89号)(具体校区划分参照每年新生“专转本”报到须知)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计划招生120人,招生专业及对专科阶段的专业要求见表一。 表一 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及要求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在校生考试科目共三门,分别为:英语、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各专业考试科目、参考教材见表二,英语不指定教材。 表二 普通在校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教材(各科目考试大纲见附件)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25年3月23日(星期日)在淮阴工学院枚乘路校区考试,考试时间安排为:8:30-10:00英语、10:30-12:00专业科目一、13:30-15:00专业科目二。 (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每科考试费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缴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于考试前一天(3月22日)下午13:30—17:00凭身份证到我校枚乘路校区北园12号楼敏行楼一楼领取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录取办法 我校将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考试成绩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暂不划定英语及专业课单科分数线)。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省教育厅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然后发录取通知书。政策性录取规则: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且获得参加选拔资格的学生,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10分,上述其他获奖同学在累计考试成绩总分时加5分,多次获奖者不累计加分。其中,获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在享受我校加分政策后,仍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送我校招生就业处审核。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一)“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二)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四)“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淮阴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淮阴工学院学士学位。 (五)“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 (六)“专转本”学生学费、住宿费与我校同专业同年级普通高考学生实行相同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4〕136号)标准执行。 2.住宿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7—83591026 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学校网址:https://www.hyit.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w.hyit.edu.cn/ 通信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223003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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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盐城工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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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学校代码:1803 办学性质:省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二、招生计划 注: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另行公布。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25年3月23日 考试地点: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航金大道88号) (三)收费标准及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https://zsc.nhjcxy.edu.cn/)或关注微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微信ID:nhjczs)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费、准考证打印等事宜。 五、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我校按照“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管理体制开展考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计划,学校划定英语单科35分、各专业三门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在满足英语单科和各专业总分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遵循考生志愿、参照获奖奖励情况、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总分相同,全部录取。 (二)政策性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我校可予以政策性加分,经公示无异议后,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1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三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须参加我校自主命题考试,此类考生考试累计总分加30分后并达到所报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可予以录取。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如考生未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由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另行研究。所有参加政策性录取的考生,其英语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划定的英语单科最低录取分数线。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标准执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标准如有调整,按最新文件执行)。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七、附则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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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5
南京传媒学院| 2025年五年一贯制“专转本”招生简章与考试大纲!
南京传媒学院是一所立足江苏、辐射全国、专业领先、特色鲜明的专门培养传媒艺术类应用型人才的本科高校。学校前身系成立于2004年的原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选拔优秀五年一贯制高职(专科)学生转本科学习(以下简称“专转本”)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性质 学校全称:南京传媒学院 学校代码:1901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 办学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二、招生计划 三、选拔对象、报名条件、志愿填报详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12号)【点击阅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年一贯制高职(高师)“专转本”工作的通知》(苏教学函〔2025〕2号)【点击阅读】。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 普通考生各专业考试科目共计三门,分别为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均由学校根据招生简章公布的相关内容自主命题。英语及两门专业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各招生专业具体专业科目、要求及参考材料附后。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3月23日(部分专业涉及面试,视报考等情况安排具体考试时间)。 2.考试地点:南京传媒学院 (三)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位考生报名费10元,统考费每科45元,参加考试的学生每人共交纳报名考试费145元。 (四)准考证领取 考生于考试前一周登录学校招生网zsb.cucn.edu.cn,查阅有关报名考试费缴纳、准考证打印及领取等相关事宜,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建议考生微信关注“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办”(微信ID:CUCNzsb),及时获知招考信息。 五、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招生简章制定录取办法。 (一)录取规则不设单科成绩限制,按照三门考试科目累计总分(含政策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根据审核备案后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二)政策性录取凡2025年参加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选拔考试的学生,有以下情形的,按相关政策予以录取。 1.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全国比赛前二十名或二等奖及以上者、省级比赛前十名或一等奖获得者,经公示无异议后,同分情况下可优先录取。其中,全国比赛前十名、省级比赛前三名,省第十三届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学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10分。 2.获2023年、2024年、2025年江苏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省赛一等奖或国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以及2023年、2024年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铜奖及以上普通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创意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中的项目负责人或团队排名前3的专利第一发明人,创业组限团队成员前3人且有股权的核心成员)。其中,专利须获得授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专利与参赛项目高度相关,获省赛一等奖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省级决赛开始时间、获国赛铜奖及以上项目的专利授权时间不晚于国赛总决赛开始时间。经公示无异议后,在累计总分时加20分。如考生未达到我校录取条件且服从调剂,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其他接收院校直接录取。因赛事时间晚于“专转本”录取时间等客观原因造成的特殊情况,由上级部门另行研究,按规定执行。以上情形中直接录取的,实行单独计划,单独录取。上述加分政策,同一考生不得重复享受,满足多项加分政策者,仅可享受一项最高加分政策。学生获奖证书和相关文件复印件须加盖生源学校公章在报名时提交我校审核。 六、入学、培养与学生管理 1.“专转本”新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报到。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编入本科三年级学习,单独编班,专门制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4.“专转本”学生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与履行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专转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我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南京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传媒学院学士学位。 5.收费标准:“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同年级学生实行相同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民办高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费〔2023〕677号)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年。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退费,按照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6〕105号 苏价费〔2006〕319号 苏财综〔2006〕57号)要求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6179007 监督电话:025—86179666 学校网址:www.cucn.edu.cn 招生网址:zsb.cucn.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3666号 邮政编码:211172 八、附则 本简章通过学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由南京传媒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2025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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